已在香港讀書或工作、快將住滿七年的人,想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第一步並不是去人事登記處換證,而是先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根據入境事務處「居留權」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申請人要填妥表格、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郵遞或投遞方式送交新界將軍澳的居留權組;提出申請時必須身在香港,海外寄出的申請不獲處理;證明文件齊全的話,入境處需要六星期處理。本文屬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個案的專業或法律意見,實際安排與收費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核實資格同換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係兩件事?
是兩步。入境處在頁面說明,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才是持有人享有香港居留權的證據;在辦理登記並申請發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前,你要先證明自己合資格根據《人事登記條例及規例》辦理該項登記。當局為此作出配合的行政安排,讓有關人士可以先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換句話說,核實資格是入境處確認你符合《入境條例》附表 1 第 2 段中某一項永久性居民類別;拿到結果後,才到人事登記處辦理登記並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不少 IANG 持有人是在續簽、求職或辦理家人受養人安排時才發現需要先做這一步。
我應該用邊張表格?
視乎你屬哪一類申請人,頁面列出三款表格:
| 表格 | 適用對象 |
|---|---|
| ROP145(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其他申請人適用)) | 其他申請人 |
| ROP169 | 十八歲或以上、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的人士 |
| ROP170 | 十八歲以下、持有單程證的兒童 |
大部分經讀書、工作途徑在港住滿七年、準備轉永居的人,屬於「其他申請人」,會用 ROP145;持單程證來港定居滿七年的人士,則按年齡用 ROP169 或 ROP170。三款表格都可以在入境處網站下載。
除郵遞或投遞外,政府一站通亦設有網上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服務。
表格要寄去邊?投寄時有咩要留意?
書面申請的地址是:
- 新界將軍澳
- 寶邑路 61 號
- 入境事務處總部
- 行政大樓 3 樓
- 居留權組
入境處明確表示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投寄時要付足郵資,並寫上回郵地址,以免郵件被退回或延誤。這點在寄往政府辦公大樓時特別容易出錯,尤其當申請文件較厚、重量超出一般郵費時。
申請時可唔可以唔喺香港?
不可以。頁面的表述是:提出這項申請時你必須身處香港,來自海外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這一條對常在內地或海外出差、暑假返鄉的人影響最大。假設某申請人已經住滿七年,但預計申請期間要長期離港,較穩妥的做法是在離港前把申請送出,而不是在外地寄出表格。若你在獲批前已離港,下面另有安排。
要等幾耐?「六星期」係點理解?
在正常情況下,如果證明文件齊全,入境事務處需要六星期處理申請。頁面同時說明,實際時間視乎個別的複雜情況,以及當時所收到的申請數量而定。
所以六星期是一般情況下的處理參考,不是保證時限。文件不齊、個案涉及國籍或通常居住的爭議、或申請量較多時,都可能拉長時間。反過來說,六星期亦不包含你之後到人事登記處辦證所需的時間,那是核實完成後的另一個步驟。
七年「通常居住」係點計?
《入境條例》附表 1 第 2 段規定,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屬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非中國籍人士則須同時符合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入境處在頁面中就非中國籍申請人補充,通常居住的連續七年,必須是緊接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出申請的日期之前的連續七年;申請時並須提供資料及作出聲明,說明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例如在香港有慣常居所、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港、是否有合理收入維持自己及家人生活、是否已按法律繳稅。
至於期間短暫離港,頁面的說明是:任何人如暫時不在香港,並不表示該人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判斷時會考慮個人情況及不在香港的情況,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以及主要家庭成員的所在。換言之,讀書期間的長假、短期外派或返鄉探親,本身不會自動中斷通常居住,關鍵在於是否仍以香港為生活中心。
獲批前要離開香港,點算?
頁面說明,假若你在申請獲批前離港,入境處會給你或你在香港的代表一封信件,闡明申請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經已核實。你下次回港時,可攜同此信到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處辦理登記身份證手續。
也就是說,核實結果可以由在港代表代收,但之後到人事登記處辦證,仍需你本人回港辦理。
非中國籍申請人要留意嘅 36 個月規定
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如果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 36 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便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按《入境條例》附表 1 第 7(a) 段的規定,這一點並沒有因特殊或不可預見情況而豁免的條文;入境處處長可考慮每宗個案的所有情況,以斷定當事人是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還是只是暫時不在香港。
即使喪失居留權,當事人仍可按法例自動享有香港特區的入境權,可自由進出香港,在香港居住、讀書或工作不受限制。屬中國籍的永久性居民則不同:除非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國籍變更,否則仍是中國公民,不會因長時間不在香港而失去永久性居民身份。
費用方面
入境處在常見問題中說明,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及首次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均無須繳費(頁面上這句見於持單程證來港定居人士的問答)。若涉及 11 歲以下子女在外國護照上加蓋「已核實持有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簽注,官方另有旅行證件加蓋簽注的收費表;實際金額以入境處收費表的最新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住滿七年,係咪自動變永久居民?
不是。你仍須提出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獲核實後才可到人事登記處登記並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是你享有香港居留權的證據。
可以喺海外寄出申請嗎?
不可以。入境處明確寫明,提出這項申請時申請人必須身處香港,來自海外的申請不獲處理。即使文件齊備,在外地投寄的申請也不會進入處理程序。
六星期係咪一定批到?
六星期是證明文件齊全情況下的處理時間,不是審批結果的保證。入境處補充,實際時間視乎個別個案的複雜程度,以及當時收到的申請數量。
讀書、IANG 工作期間嘅時間,點計入七年?
官方頁面未有按簽證類別逐項列出計算方式,只說明「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的條文,以及暫時不在香港不等於不再通常居於香港的考慮因素。是否計入,取決於入境處按你的個人情況作整體評估。
申請期間一定要留喺香港等結果嗎?
獲批前離港不會令申請作廢。入境處會發信給你或你在港代表,說明永久性居民身份已經核實,你下次回港時帶同該信件到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處辦理登記身份證手續。
網上申請同郵遞申請有分別嗎?
兩者都是入境處提供的途徑,網上申請經政府一站通辦理。官方頁面並未說明兩者在處理時間上有差別,但身處香港的要求同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