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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已在GEP/ASMTP工作,可否轉申請IANG?

2026年10月16日

可以,但不是必須。已在一般就業政策(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GEP)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ASMTP)下在港工作的非本地畢業生,可以向入境事務處申請轉到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入境事務處同時列明,若沒有轉職或從事兼職工作的打算,無須立即提出申請。這項安排出自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常見問題頁面,截至2026年10月官方頁面。以下按該頁面整理資格、網上申請途徑與所需文件。

誰符合「非本地畢業生」這個資格?

IANG 的申請資格看的是學歷與入讀身分,而不是你現時持哪一種工作簽證。按入境處定義,「非本地畢業生」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來港就讀的非本地學生,在香港修畢全日制並經本地評審的課程,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

「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包括研究院非學位資格,例如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教育深造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等。入境處另就大灣區校園畢業生設有獨立定義,本文聚焦在香港本地課程畢業的非本地畢業生。

畢業多久並不影響資格。入境處表明,不論何時取得相關資格,都可以申請在港工作;申請次數亦不設限制,曾以 IANG 來港工作並其後離開香港的人,日後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不轉 IANG,原有簽證有什麼限制?

留在 GEP/ASMTP 下,工作可以直接繼續。入境處的說法是:沒有轉職或從事兼職工作打算的人,無須立即申請 IANG。

限制在於變動。未取得入境處事先批准前,這類人士不能轉換工作,也不能從事兼職工作。假設某申請人在 ASMTP 下受聘,想轉去另一家公司或接一份兼職,在轉到 IANG 之前就要先向入境處取得批准。

轉到 IANG 之後,實際分別在哪裡?

獲批後,入境處會給予延期逗留,只受逗留期限限制而不附其他逗留條件。此後在獲准逗留期內,可以自由受聘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向入境處申請批准,轉工或接兼職都不再需要逐次申請。

就非近期畢業生即使只獲得數個月短期聘用的情況,入境處說明:只要符合一般入境規定,成功申請者仍可獲准逗留 24 個月,與聘用期長短無關。

網上申請要上載哪些文件?

已在 GEP/ASMTP 下工作的人,須經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 IANG 申請,並上載下列文件。

文件 說明
a 有效旅行證件 如適用,須同時上載舊旅行證件頁面,顯示最近一次在香港的簽證/入境許可標籤、入境印章、入境標籤/延期逗留標籤,或最近發出的「電子簽證」
b 香港身份證 申請人本人的香港身份證
c 畢業證明文件 經 GEP 或 ASMTP 來港的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須提交
d 僱主相關文件 轉換僱主:按 ID(E) 991《Guidebook for Entry for Employment as Professionals in Hong Kong》第 VII(B) 部提交所列文件;不轉換僱主:現時僱主的證明信,列明申請人的職位、每月總薪酬及受聘期

入境處亦表明,沒有畢業證明的 IANG 申請不會獲得處理。若尚未獲發畢業證書,可提交院校發出、顯示已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等,一般由教務處蓋印及簽署確認。

近期與非近期畢業生,要求有何不同?

分界線是畢業證書上的日期起計六個月。

  • 六個月內遞交申請:屬非本地近期畢業生,申請留港工作時無須已獲得聘用。
  • 超過六個月遞交申請:屬非本地非近期畢業生,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職位要屬學位持有人通常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要達市場水平。

入境處就「職位是否屬學位持有人通常擔任的級別」逐案評核,會考慮工作所需的技能與知識、職務的複雜程度等。已在 GEP/ASMTP 下工作、畢業日久的人,一般落在「非近期畢業生」一類,申請時要有現職聘用;文件上只需僱主證明信(不轉僱主)或 ID(E) 991 第 VII(B) 部的文件(轉僱主)。

轉申請後,續期要留意什麼?

IANG 獲批並不等於之後可無條件延期。入境處規定,續期申請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同樣經網上遞交。

續期時,申請人須已在港受聘,職位屬學位持有人通常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自行創業或參與業務的,須提交業務證明。成功者一般獲准延期逗留不超過三年,或至在港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

另外,在 IANG 下已獲准留港不少於兩年,而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收入不少於 200 萬港元者,可在續期時申請按頂尖就業類別評核;成功者一般會獲准延期逗留六年,只受逗留期限限制而無其他逗留條件。

以上屬一般情況整理,不構成針對個別個案的專業意見;個別情況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已在 GEP/ASMTP 下工作,是否一定要轉去 IANG?

不是。入境處列明,沒有轉職或從事兼職工作打算的人,可以繼續原有聘用,無須立即申請 IANG。若日後想自由轉工,才需要考慮提出申請。

未轉 IANG 前,可以轉工或做兼職嗎?

不可以。入境處說明,在這類計劃下受聘而未轉 IANG 的非本地畢業生,未取得入境處事先批准前,不能轉換工作,也不能從事兼職工作。

轉申請時,換僱主與不換僱主的文件有何不同?

不換僱主,只需現時僱主的證明信,列明職位、每月總薪酬及受聘期。換僱主,則須按 ID(E) 991《Guidebook for Entry for Employment as Professionals in Hong Kong》第 VII(B) 部提交所列文件。

畢業多年,還可以用 IANG 申請嗎?

可以。入境處表明,非本地畢業生不論何時取得相關資格,都可申請在港工作,申請次數亦不設限制。畢業超過六個月者,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

沒有畢業證書,可以用什麼文件代替?

入境處列明的畢業證明文件包括院校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等,須能顯示已完成學業,一般由教務處蓋印及簽署確認。沒有畢業證明的申請不會獲得處理。

轉到 IANG 後失業,是否就要離開香港?

在獲准逗留期內可以留港另找工作,IANG 下可自由受聘及轉工,無須事先批准。但提出續期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否則可能不獲進一步延期逗留。

續期申請什麼時候可以提交?

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並經網上遞交。續期時須在港受聘於屬學位持有人通常擔任級別的職位,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