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的「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非本地畢業生不論何時取得所需的學士或以上資格,都可以申請留港、回港或來港工作;同一頁面亦列明相關申請沒有次數限制,曾以 IANG 來港工作並已離開香港者,日後仍可按同一安排再次申請入境就業。
畢業多年後,是否仍可用 IANG 申請來港工作?
仍可以。入境事務處在上述常見問題頁面中說明,非本地畢業生已取得所需的認可資格,便符合申請來港工作的前提;官方準則以有否取得該資格為準,畢業年份本身不影響資格。
要留意的是,你仍需符合「非本地畢業生」的基本定義:非本地學生是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以教育目的進入香港的人;他們須在香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學士或以上課程,才屬於可申請 IANG 的非本地畢業生。若當初並非以此類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身分在港就讀,便不符合這定義。
大灣區校園(GBA campus)畢業生則按官方的另一套平行準則處理:他們是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合辦的高等院校,修畢全日制學士或以上課程的人;上述問答同樣訂明,他們不論何時取得資格,都可申請來港工作。
IANG 有沒有申請次數上限?網上常說的「只能用一次」是否正確?
官方寫法非常明確: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可以申請留港、回港或來港工作的次數,並無限制。也就是說,IANG 不是「畢業後限用一次」的安排,網上把「曾經申請過」或「曾經逗留過」當作用盡資格的說法,與入境事務處頁面列出的準則並不相符。
更具體的是,官方問答直接處理了「再申請」的疑問: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在取得所需資格後,可以多次按 IANG 提出申請;每一次申請仍須按遞交時的狀況審視,例如是否符合上述非本地畢業生定義,以及是否需要先取得聘用。
曾以 IANG 來港工作並已離港,日後還可以再申請嗎?
可以。這正是官方問答中最常被忽略的一句: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在 IANG 下獲准來港工作,其後徹底離開香港,日後仍可再次以 IANG 申請進入香港就業。換句話說,「已離港」不等於放棄或喪失 IANG 資格,也不會令你的畢業資格變成無效。
假設某申請人早年以 IANG 來港工作,合約結束後搬離香港並在外地居住,2026 年打算再次回港就業:該申請人仍可按 IANG 再次遞交申請。由於其畢業日期距離 2026 年的申請已超過六個月,他會被視為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因此在遞交申請時須已取得聘用,而不是沿用當年畢業六個月內的免聘用安排。
畢業超過六個月才申請,是否一定要先有工作?
要。官方按畢業證書所示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劃分兩類申請人。若在該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屬非本地應屆畢業生,申請留港工作時無須已獲得聘用;若遞交申請時距離畢業日期已超過六個月,則屬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申請來港工作時,必須已在遞交申請時取得聘用。
非應屆畢業生的申請並非自動批准,關鍵條件在於工作性質與薪酬:只要職位屬於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而薪酬福利達到市場水平,申請一般會獲得正面考慮。入境處會按每個個案的情況評估職位是否合乎這項準則,考慮因素包括工作所需的技能與知識、職務的複雜程度等。若你畢業多年後才申請,實際上一定落在「超過六個月」的類別,因此準備申請時應先安排好符合上述條件的工作。
再次獲批來港後,可逗留多久、可否轉工?續簽又有什麼要求?
成功申請人一般可獲准以「純粹逗留期限」的形式在港逗留 24 個月,即除逗留期限外不附帶其他逗留條件;只要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即使你只持有數個月的短期聘用合約,也不影響這 24 個月的逗留期。獲准入境後,你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即使辭去原有工作,仍可留在香港尋找另一份工作。
逗留期間如須出境後再返港,只要在有效逗留期限內返回,且取得居留身分的情況維持不變,非永久居民無須另行申請回港入境簽證/入境許可。
若逗留期屆滿前需要延長,官方問答列明另一組要求: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須已取得職級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薪酬達市場水平的聘用;如在香港建立或參與業務,則須提交業務證明。入境處會綜合考慮薪酬福利、業務營運與發展、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及在港逗留時間等因素;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經營業務者,可能被拒絕進一步延長逗留。本文只整理官方頁面已公布的準則,屬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個案的專業或法律意見;實際結果與最新要求,應以入境事務處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畢業已超過十年,IANG 資格是否已經過期?
官方頁面沒有為 IANG 設定「畢業後須於若干年內申請」的期限。非本地畢業生只要已取得所需的學士或以上資格,不論何時申請,都不會因為年份久遠而喪失資格。換言之,畢業十年或以上的人仍可按 IANG 提出申請。
IANG 一生只能申請一次嗎?
不是。入境事務處常見問題頁面明確寫明,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可以申請留港、回港或來港工作的次數並無限制。即使過往曾成功申請並來港工作,也不代表資格已被用盡。
之前用 IANG 來港工作並已經移民外地,還能再用 IANG 回港嗎?
可以。上述官方準則訂明,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獲准以 IANG 來港工作後若已徹底離開香港,日後仍可再次以 IANG 申請入境就業。再次申請時,仍須按畢業時間是否超過六個月,決定是否需要先取得聘用。
畢業超過六個月後才申請,是否必須已經找到香港的工作?
是的。遞交申請時距離畢業證書所示日期已超過六個月的人,屬非應屆畢業生,申請來港工作時必須已在遞交時取得聘用。該職位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亦須達到市場水平,申請才會獲得正面考慮。
非本地畢業生是否一定要持有學生簽證才能在 IANG 下申請?
根據官方定義,非本地學生是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並以教育目的來港的人;他們須在香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學士或以上課程。因此,若當初並非以這類學生簽證/入境許可身分在港就讀,而只是以其他身分修讀課程,便不屬於 IANG 所指的非本地畢業生。
再次獲批 IANG 後,可否自由轉工或短時間失業?
IANG 的成功申請人可獲准逗留 24 個月,且除逗留期限外不附帶其他逗留條件;在逗留期內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批准。即使辭去工作,仍可留在香港尋找下一份工作;但若日後申請延長逗留,則須再次證明已取得符合要求的聘用或業務,否則可能不獲進一步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