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共同設立的院校讀畢全日制學士或以上課程,2026 年可以用「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申請來港工作。入境事務處把這類申請人歸為「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在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提交申請,屬「大灣區校園近期畢業生」,申請時不必先找到工作;超過六個月才提交,屬「非近期畢業生」,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以上為截至 2026 年 10 月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常見問題頁面的說明;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個人化的專業建議,個別情況請以官方最新公布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是誰?與非本地畢業生有何分別?
兩者是 IANG 下兩個並列的申請人類別,分別在於學歷在哪裡取得。
入境事務處的定義是:非本地畢業生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以就讀目的來港的人士,並在香港修畢全日制、本地認可的學士或以上程度課程;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則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由內地與香港院校共同設立的高等教育機構,修畢全日制學士或以上程度課程的人士。
換句話說,非本地畢業生是在香港本地院校讀書並持學生簽證入境的一群;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是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合作辦學院校讀書的一群。兩類人都可以按 IANG 申請來港工作,適用的是同一套近期/非近期的分類規則。
哪些院校算「大灣區校園」?
入境事務處引述教育局(Education Bureau)提供的資料:IANG 所指的「GBA 校園」,是由香港院校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設立、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由內地與香港院校共同設立的高等教育機構。
相關院校名單列於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台的「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機構」頁面(只有簡體中文版)。名單由該平台維護,本文不逐一轉載;個別院校是否屬於 IANG 所指的大灣區校園,仍須以官方最新公布與入境事務處的審批為準。
近期與非近期畢業生,申請條件有何不同?
最關鍵的分界是「六個月」,計法以畢業證書上所示的日期為準。
| 大灣區校園近期畢業生 | 大灣區校園非近期畢業生 | |
|---|---|---|
| 提交申請時間 | 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內 | 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後 |
| 申請時是否已獲聘用 | 不須已獲得聘用 | 須已獲得聘用 |
| 聘用條件 | 申請階段不適用 | 職位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 |
| 學歷要求 | 於 GBA 校園完成全日制學士或以上程度課程(兩類相同) | 於 GBA 校園完成全日制學士或以上程度課程 |
非近期畢業生並不是「只要有一份工」就自動獲批。入境事務處會按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評估,考慮職位所需的技能與知識、職責的複雜程度等因素;只要工作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而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申請會獲積極考慮。
此外,「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歷」並不限於學士學位,也包括研究生非學位資歷,例如法學專業證書(PCLL)、教育文憑(PGDE)等。
畢業很久、或還沒拿到畢業證書,還可以申請嗎?
可以申請,但文件要先準備好。入境事務處說明,大灣區校園畢業生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都可以按 IANG 申請來港工作;申請次數亦不設限制,即使曾以 IANG 獲准入境工作並已永久離港,日後仍可再按 IANG 申請來港就業。
至於文件方面,在畢業證書仍未發出時,可提交院校發出、證明已完成學業的畢業證明,例如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修業證明等,一般由教務處加蓋印章並簽署確認。未有畢業證明之前,入境事務處不會處理申請。
假設某申請人在 GBA 校園完成課程、但尚未領取畢業證書,只要在六個月內取得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並提交申請,即可以按近期畢業生身份提出申請;反之,若等到畢業證書發出後才處理,一旦超出六個月,就須按非近期畢業生的要求先找到工作。
獲批後可以停留多久?轉工或續期有什麼要求?
獲批者可獲准停留 24 個月,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不附其他逗留條件;即使受聘的合約只有數個月,也不影響這 24 個月的停留期。
在獲准逗留期間,可自由接受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徵得入境事務處批准;換言之,辭職後仍可在港逗留並另找工作。
續期則另有要求。申請人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續期申請,屆時須已獲得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職位,且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若已在港開設或參與業務,則須提交業務證明。續期的審批會考慮薪酬福利或業務的營運與發展狀況、就業或業務帶來的經濟效益、在港逗留時間等因素,一般獲批延長不超過三年,或至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
常見問題
在 GBA 校園讀完碩士或研究生課程,是否也算合資格?
IANG 要求的是在大灣區校園完成全日制「學士或以上程度」課程,研究生非學位資歷(如 PCLL、PGDE)亦明文包括在內。個別課程是否屬於合資格的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歷,須以院校發出的學歷文件及入境事務處的審批為準。
六個月由哪一天開始計?
以畢業證書上所示的日期為準,而不是以畢業典禮、簽證到期日或收到證書的日子計算。在該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即屬近期畢業生。
非近期畢業生要找到什麼工作才會獲考慮?
入境事務處的要求有兩項:職位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入境事務處會按每宗個案評估,考慮工作所需的技能與知識、職責的複雜程度等。
畢業多年後才申請,會不會因為太遲而不合資格?
不會。入境事務處說明,大灣區校園畢業生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都可以按 IANG 申請來港工作,只是超過六個月後提交,須按非近期畢業生的要求先獲得聘用。
已經用其他計劃在港工作,還需要轉去 IANG 嗎?
屬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並已按一般就業政策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在港就業者,可繼續原有工作,若無意轉工或從事兼職工作,不須立即申請 IANG;但在原有安排下,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不能轉工或兼任其他職務。此類人士仍可自行申請 IANG,獲批後會以只受逗留期限限制的方式獲准延長逗留,之後在逗留期內轉工無須事先批准。
申請時仍未收到畢業證書,可以用什麼文件代替?
可用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代替,例如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修業證明等,一般須由教務處加蓋印章並簽署確認。未提交任何畢業證明前,入境事務處不會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