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G(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安排)下的延期逗留申請,處理單位是入境事務處「簽證及政策部」之下的簽證管制(執行)科(Visa Control (Operations) Division),不是管制部,也不是執法部。根據入境事務處官方網站《部門組織圖(純文字版)》及《簽證及政策部(文字版)》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簽證管制(執行)科的職能明確列為「負責簽證管制的有效運作,如簽證、延期逗留及其他有關申請事宜」。
換句話說,你每年續簽時提交的,正是組織圖上寫明屬於執行科的那類申請。
為什麼延期逗留歸簽證管制(執行)科?
因為入境事務處是按「政策」與「執行」兩條線來分科的,而延期逗留是一件具體個案申請。
組織圖把簽證及政策部的職能概括為「負責所有有關簽證政策事宜和簽證管制行動」,再向下分成兩個科。延期逗留屬於「行動」一端:它要逐宗審查申請人的逗留條件、期限和文件,是日常運作的一部分,因此落在執行科。
相反,政策科處理的是整體行政與政策檢討,並不逐宗審批個案。
簽證管制(執行)科和簽證管制(政策)科,分別做什麼?
兩個科同屬簽證及政策部,名字只差「執行」與「政策」四個字,但職能完全不在同一層面:
| 單位 | 主管職位(官方組織圖所載) | 主要職能 |
|---|---|---|
| 簽證管制(執行)科 |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簽證管制)執行(2829 3848) | 簽證管制的有效運作,如簽證、延期逗留及其他有關申請事宜;解答日常工作上遇到的查詢 |
| 簽證管制(政策)科 |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簽證管制)政策(2829 3807) | 簽證管制的整體行政工作;簽證政策的檢討;解答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提出的查詢 |
最容易混淆的一點是「查詢」。日常申請所衍生的查詢,歸執行科;由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轉介的查詢,歸政策科。兩者不是同一條通道。
那管制部和執法部呢?為什麼不歸它們?
因為兩者在組織圖上的分工與簽證審批無關。
- 管制部(Control Branch):部門組織圖(純文字版)只列出由助理處長(管制)主管,沒有列出管制部的職能,也沒有把簽證或延期逗留申請列入其中;「出入境管制」與「整體管理現行管制站的工作」屬副處長(管制、簽證及證件)的職能。
- 執法部(Enforcement Branch):部門組織圖(純文字版)只列出由助理處長(執法)主管,沒有列出其職能,也沒有說明其隸屬哪位副處長;「國家安全、香港內部安全和維護法紀等事宜」在組織圖上屬副處長(執法、系統及管理)的職能。
按官方組織圖,出入境管制、個人證件、簽證及入境前管制的政策,由副處長(管制、簽證及證件)制定及實施;但具體的簽證與延期逗留申請,是簽證及政策部兩個科的層面。把續簽申請理解成「口岸」或「執法」事項,是常見的誤解。
在整個處的架構上,簽證及政策部站在哪一層?
組織圖自上而下是:處長 → 副處長 → 部(Branch)→ 科(Division)。
簽證及政策部是數個部之一,與管制部、執法部、資訊系統部、管理及支援部、個人證件部、遣送審理及訴訟部並列,由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翁榮楨主管。部之下再分設簽證管制(政策)科與簽證管制(執行)科兩個科。
對申請人而言,有意義的層級只到「科」:你要找的是「簽證及政策部 → 簽證管制(執行)科」這一路徑,而不是再往上追溯副處長或處長一層。
續簽前,可以按什麼次序核對自己找對單位?
先確認自己要做的是延長在港逗留期限,而不是申請新的進入許可。
再確認這件事在性質上屬於「延期逗留」申請。
然後按官方組織圖的分工,把處理單位對照到簽證管制(執行)科。
最後再看自己的問題性質:如果是申請本身的進度或文件問題,屬日常運作查詢;如果是政策取向問題,則屬另一條通道。
這幾步做完,就能避免把時間花在與管制部、執法部的對應上。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實際安排、收費與程序,仍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有疑慮時應另行尋求專業人士意見。
假設某申請人誤把續簽當作管制事項,會發生什麼?
假設某 IANG 畢業生認為續簽與「入境檢查」相關,於是一直以管制站的角度準備材料,結果可能是把心力放在錯的地方。
按組織圖的分工,該申請的審批與相關的日常查詢都歸簽證管制(執行)科;管制部的職能範圍並不包含這類申請的審批。分工錯位不會改變審批準則,但會讓申請人難以判斷自己的問題該往哪個方向理解。
常見問題
IANG 延期逗留申請,是交到入境處哪一個部門處理?
按入境事務處官方部門組織圖,延期逗留申請由簽證及政策部轄下的簽證管制(執行)科負責。該科職能列明包括「簽證、延期逗留及其他有關申請事宜」。IANG 續簽在性質上屬延期逗留申請,因此對照到同一單位。
簽證管制(政策)科會審批我的續簽申請嗎?
按組織圖,政策科的職能是簽證管制的整體行政工作、簽證政策檢討,以及解答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提出的查詢。逐宗的簽證與延期逗留申請屬執行科的職能範圍。
管制部會不會處理延期逗留?
管制部是與簽證及政策部並列的另一個部,由助理處長(管制)主管。部門組織圖(純文字版)沒有列出管制部的職能,也沒有把簽證或延期逗留申請列入管制部。
執法部跟我的續簽有關係嗎?
按組織圖,執法部由助理處長(執法)主管,頁面沒有列出其職能;「國家安全、香港內部安全和維護法紀等事宜」屬副處長(執法、系統及管理)的職能,組織圖亦沒有把簽證或延期逗留申請列為執法部的工作。
我對申請有疑問,查詢會落在哪一科?
組織圖把查詢分成兩類:日常運作衍生的查詢由簽證管制(執行)科解答;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提出的查詢由簽證管制(政策)科解答。一般申請人的續簽疑問,屬前者。
官方組織圖的資料是什麼時候的?
本文對照的是入境事務處官方網站《部門組織圖(純文字版)》與《簽證及政策部(文字版)》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組織圖頁面顯示的日期為 14-08-2026。部門分工與主管人員可能調整,應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組織圖有沒有單獨列出 IANG 這類安排?
官方組織圖以「簽證、延期逗留及其他有關申請事宜」概括描述執行科的職能,沒有逐項列出個別入境計劃的名稱。因此 IANG 續簽是按其所屬的「延期逗留」類別,對照到執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