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G逗留簽注的內地受理部門,是國家移民管理局委託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香港入境事務處負責出具相應進入許可,兩者不是同一環節。國家移民管理局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簽發服務指南》明確把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包括逗留事由,列為上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的受理範圍。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簽發;因交通不便或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可延長至20個工作日;本文資料核實日期為2026-10-01。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是甚麼意思?
這是受理機構的行政層級,不代表只有一個固定窗口名稱。具體承辦部門、地址、預約方式及辦公安排,應以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最新公告為準。
| 申請情況 | 是否屬於內地受理範圍 |
|---|---|
| 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 | 是 |
| 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 是 |
| 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單獨申請簽注 | 是 |
內地居民可按需要選擇單獨申領通行證,或在申請通行證時一併辦理簽注;已持有有效通行證的,也可另行申請簽注。
香港批出進入許可,內地公安受理簽注,兩者如何分工?
| 環節 | 負責機構或文件 | 作用 |
|---|---|---|
| 香港批准逗留 | 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 | 證明赴港就業、就學、居留等逗留事由已獲香港有關部門批准 |
| 內地受理簽注 |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 收取申請材料、按規定采集指紋、受理或一次性告知補正 |
| 內地作出決定 | 審批機構 | 審核後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決定 |
| 領取結果 | 申請人 | 按本人意願現場領取,或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 |
因此,香港入境事務處的進入許可是內地申請逗留簽注所需的重要材料,但不能把香港批文與內地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視為同一文件。
這項安排的審批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首次辦證或續辦逗留簽注要提交甚麼?
只申請逗留簽注時,一般須準備:
-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 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複印件;如同時申請通行證,則毋須重複提交相關材料;
- 就赴香港就業等逗留事由而言,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 與申請事由有關的其他材料;
- 如原有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並繼續申請,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若首次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指南明確指出,毋須重複提交相關材料。
非本地毕业生可以在非戶籍地申請嗎?
內地居民如按國家移民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或簽注,須提交符合當地申請條件的證明。這並不代表任何異地窗口都會無條件受理。
如已在香港或澳門,並按有關規定向深圳或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可通過香港或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申請材料。是否適用,以及具體遞交流程,應先查閱相關簽證辦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最新公告。
辦理流程和時限是怎样的?
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列出的流程如下:
| 步驟 | 辦理內容 |
|---|---|
| 提交申請 | 向受理部門提交材料,並按規定采集指紋 |
| 受理或補正 | 材料及申請條件符合時,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時,一次性告知全部補正內容 |
| 審批 | 審批機構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決定;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批准決定書》 |
| 領取 | 按本人意願現場領取,或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 |
| 申請情況 | 指南列明的時限 |
|---|---|
| 單獨受理簽注申請 | 7個工作日內簽發 |
| 因交通不便或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 | 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可延長至20個工作日 |
| 按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 | 20日內簽發 |
常見問題
IANG逗留簽注是不是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直接受理?
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赴港逗留所需的相應進入許可;內地逗留簽注則由國家移民管理局委託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可以委託他人辦理逗留簽注嗎?
如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並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原簽注受理部門申請簽注,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但須提交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证件。申請人當時在香港或澳門,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可以委託他人嗎?
不可以。往來港澳通行證須由申請人本人到公安機關申請,並按規定提交或核驗指紋。
7個工作日是否等於郵件送達時間?
不是。指南所述的7個工作日是簽發時限;證件送達方式另包括現場領取或特快專遞等,實際寄送安排應以受理部門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