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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IANG:獲批後可以自由轉工及回港嗎?

2026年10月16日

可以,但要分清兩件事。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 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IANG,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經 IANG 獲准在港逗留的人,在逗留期限內可自由受聘和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而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在逗留期限內返港,只要取得居留身分的相關情況維持不變,亦無須再入境簽證或入境許可。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實際安排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IANG 持有人轉工,要先向入境處申請嗎?

不用。入境事務處在上述頁面的「逗留條件與再入境香港」部分說明,經 IANG 獲准逗留的人可自由受聘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批准;換句話說,即使已經辭職,也可以在香港境內繼續逗留並尋找下一份工作。

這項自由的前提是「仍在獲准逗留的期限內」。IANG 成功申請者一般獲批 24 個月的逗留期限,只受逗留期限限制而不附帶其他逗留條件,即使受聘合約只有數個月,也不影響這段逗留期限的批出。

回港要再入境簽證嗎?

一般不需要。入境事務處說明,香港非永久性居民不論國籍和所持旅行證件類別,只要在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返港,且當初取得居留身分的相關情況維持不變,即無須再入境簽證或入境許可。入境事務處另設專頁說明再入境香港的一般安排,當中細節以該頁為準。

要留意的是「逗留期限」這條界線:一旦獲准逗留的期限已經屆滿,就不是再入境簽證的問題,而是要重新提出入境或延長逗留的申請。另外,IANG 申請次數不設限制,即使曾經在 IANG 下工作並其後永久離港,日後仍可再以 IANG 申請回港就業。

如果你是經 GEP 或 ASMTP 在港工作,規則不同

自由轉工這項待遇,只適用於「已按 IANG 獲准逗留」的人。入境事務處指出,非本地畢業生若已經根據一般就業政策(GEP)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SMTP)獲准在港工作,可以繼續原有工作,但若沒有轉換工作或從事兼職工作的打算,不必立即申請 IANG;關鍵差別在於,這類人士在 IANG 獲批之前,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不得轉換工作或從事兼職工作。

若想取得 IANG 下的自由度,可以主動提出申請。獲批後會獲准延長逗留期限,只受逗留期限限制而不附帶其他逗留條件,之後便可在逗留期限內轉換工作而無須逐次申請。申請可經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提交,須上載旅行證件、香港身分證、畢業證明;如涉及轉換僱主,須提交《在香港以專業人士身分就業入境指南》ID(E) 991 第 VII(B) 部分所列文件,若不轉換僱主,則提交現職僱主證明職位、每月薪酬總額及受聘期的信件。

那什麼時候才真的要看工作?答案是續簽

轉工不用事先申請,並不代表工作狀態完全不被審視。入境事務處在延長逗留期限的部分說明,非本地畢業生申請延期時須已取得聘用,而該職位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若已在香港建立或加入業務,則須提交業務證明。

失業時遞交延期申請,風險是實質存在的。入境事務處明確表示,申請人如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已建立/加入業務,不論屬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都可能被拒絕進一步延長逗留。延期申請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經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獲批者一般會獲准延長逗留期限,只受逗留期限限制,年期不超過三年,或至在港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此外,按 IANG 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港元者,可申請按頂尖就業類別評審,成功者一般獲批六年、只受逗留期限限制的延長逗留。

幾個容易混淆的相鄰情況

等待畢業成績的臨時延長逗留,與 IANG 本身是兩回事。獲批這種以學生身分等待成績公布的臨時延長逗留者,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不得從事任何工作;這段期間非內地學生在逗留期限內返港無須再入境簽證,內地學生則須在離港前經中國旅行社(香港)有限公司辦理出境簽注有效期的延長,並同樣須在逗留期限內返港。

畢業時間的遠近,影響的是申請時要不要先有工作,而不是能否申請。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內遞交申請者屬應屆畢業生,申請時無須先取得聘用;超過六個月者屬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須已取得聘用,且職位與薪酬須達上述水平。但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都可以申請以 IANG 在港工作。

常見問題

IANG 轉工後,要不要通知入境事務處?

不用。經 IANG 獲准逗留的人在逗留期限內可自由受聘和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辭職後也可繼續留港尋找下一份工作。常見的誤解是把 GEP 或 ASMTP 的規則套用到 IANG 上,兩者在 IANG 獲批前後的待遇並不相同。

辭職後可以留在香港多久?

可以留到獲准逗留的期限屆滿為止,入境事務處明確說明你可留在香港並另覓工作。IANG 成功申請者一般獲批 24 個月、只受逗留期限限制的逗留條件,因此實際餘下時間視乎你的到期日,而非取決於是否已離職。

去深圳、澳門或外遊後回港,要辦再入境簽證嗎?

只要仍是香港非永久性居民,且在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返港、取得居留身分的相關情況維持不變,不論國籍與旅行證件類別,都無須再入境簽證或入境許可。若逗留期限已經屆滿,則須另行申請,不能以免簽方式入境。

我現在是經 GEP 或 ASMTP 在港工作,轉工前要先轉去 IANG 嗎?

在 IANG 獲批之前,你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不得轉換工作或從事兼職工作,這與 IANG 持有人不同。若計劃轉工,可以先申請 IANG;獲批後會獲准只受逗留期限限制的延長逗留,之後在期限內轉工即無須逐次申請。

續簽時剛好失業,會被拒絕嗎?

有可能。入境事務處說明,申請延期時須已取得學位程度的聘用且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或已在港建立/加入業務並提交證明;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經營業務者,可被拒絕進一步延長逗留。建議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遞交申請前,先確認工作或業務證明是否齊備。

畢業多年、或曾經離港,還可以用 IANG 回港嗎?

可以。入境事務處指出,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都可申請以 IANG 在港工作,且不限制申請次數;曾在 IANG 下工作並永久離港者,日後仍可再以 IANG 申請回港就業。差別在於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須已取得聘用,職位與薪酬須達指定水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