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有條件,而且「先做後申請」這條路並不存在。按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非本地學生獲准以學生身分入境時,逗留條件之一是不得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的工作;符合指定課程層級與修讀期要求的學生,可在實習、校內兼職、暑期工上獲得放寬,並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獲臨時豁免部分限制,但全部都要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建議,實際安排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學生簽證的基本限制是什麼?
按《入境規例》(第 115A 章)第 2 條,以學生身分獲准在香港入境的人,其逗留條件包括不得從事任何工作,不論有薪或無薪。這條限制是起點,之後所有「可以做」的空間,都是從這條限制上開出來的例外。
因此,區分是否違規的關鍵不是有沒有收錢、工時長短或僱主是誰,而是你有沒有在開工前取得批准。官方頁面在多處重複同一句要求:非本地學生在接受任何實習、校內兼職或暑期工作前,必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事先批准。
我屬於哪一類?先看課程層級、本地或非本地課程,以及修讀期
同一個校園裡的學生,工作權利可以完全不同。決定因素有三個:課程是學士或以上還是副學位、屬本地課程還是非本地課程、修讀期是否達到指定年期。
| 你的情況 | 課程相關實習 | 校內兼職 | 暑期工 |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臨時豁免 |
|---|---|---|---|---|
| 全日制本地認可本地課程,學士或以上,修讀期不少於一個學年(非交換生) | 可以,須由院校安排或認可 | 可以,每週不超過 20 小時,全年適用 | 可以,只限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 適用 |
| 全日制本地認可非本地課程,學士或以上,修讀期不少於一個學年 | 可以,條件同上 | 官方頁面未納入適用範圍 | 官方頁面未納入適用範圍 | 不適用 |
| 交換生(全日制本地認可學士或以上課程本身要求實習,修讀期不少於一個學年) | 可以,僅限課程相關實習 | 不可以 | 不可以 | 明確不適用 |
| 全日制本地認可副學位本地課程,修讀期不少於兩個學年 | 可以,但須為必修實習,最長 6 個月 | 官方頁面未納入適用範圍 | 官方頁面未納入適用範圍 | 不適用 |
副學位課程只包括副學士學位及高級文憑課程。按教育局提供的資料,專上課程一般包括副學位、學士、研究生課程,以及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定為資歷架構第 4 級或以上的課程。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的臨時豁免,實際放寬了什麼?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非本地學生獲臨時豁免上述工作限制:
- 非交換生;
- 修讀全日制本地認可的本地課程,程度為學士或以上;
- 修讀期不少於一個學年。
獲豁免後,原本對實習、校內兼職、暑期工所設的具體限制(例如必須在校園內、每週 20 小時、只限 6 月至 8 月)不再適用,可以在香港工作。可工作的期間,以你的逗留期限或不反對通知書(No Objection Letter,NOL)所載的有效期(如適用)兩者中較短者為準。
值得留意的是豁免的邊界:交換生被明文排除,修讀非本地課程的學生不在範圍內,副學位學生也不在範圍內。官方頁面以「臨時」描述這項安排,頁面上沒有列出結束日期,實際安排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要不要另行申請?NOL 怎樣發出、怎樣失效
學士或以上課程的合資格學生,一般在入境申請獲批時會個別獲發 NOL。就校內兼職與暑期工而言,一般無須另行提出申請;涉及課程相關實習時,則由院校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
NOL 的有效期分兩條線:
- 校內兼職與暑期工的 NOL,有效期與學生的逗留期限一致,在同一院校修讀同一獲批課程期間持續有效,通常覆蓋整個課程;
- 課程相關實習的 NOL,一般有效期為一個學年,且學生須繼續在同一院校修讀同一課程。之後學年如仍需實習,須經院校申請新的 NOL。
副學位學生的必修實習走另一條路:須在開課後,經院校以指定表格 SF/IM/2258 提出申請;獲批後發出的 NOL 會列明實習期、僱主名稱及職位。
若你成功轉讀另一個課程,不論是同校還是轉校,原 NOL 即告失效,實習、校內兼職、暑期工及臨時豁免的資格會重新評估,合資格才會獲發新的 NOL。若你沒有獲發 NOL,之後才發現課程要求實習,也須在開始實習前取得入境事務處的事先批准。
校內兼職與暑期工的界線在哪裡?
「校內」的定義比想像中窄。按官方頁面,校內兼職須在你就讀院校的校園內進行,不包括該院校的附屬及相關機構、或其自資部門的校園;如工作地點在校園以外,僱主必須是院校本身。
即使在校園內,也不是任何崗位都可以做。合資格學生只可在院校指定的校園營辦者處工作,指定名單可由院校訂定並不時更新;名單可包括院校本身,亦可包括在校園內短期租用場地的校外營辦者。
時數方面,每週不超過 20 小時,全年適用,且未用盡的時數不可撥到另一週使用;這裡的「一週」指週日至週六的七天。同時做多於一份兼職是可以的,只要合計時數不超過每週 20 小時。
暑期工的限制在時間窗:只可在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天)期間工作,不論你的課程實際暑假有多長;但在這段期間內,工作時數與地點均無限制。
實習的界線在哪裡?
學士或以上課程的學生,實習須與課程或學科相關,並由就讀院校安排或認可;年期上限為一個學年,或該全日制課程正常修讀期的三分之一,以較短者為準。官方頁面同時說明,這類實習在工作性質、薪酬水平、地點、時數及僱主方面均無限制。
副學位學生的實習則必須是必修、與課程相關、並由院校安排或認可,最長 6 個月,而且按累計方式計算:高級文憑課程按 182 個曆日累計,其他副學位課程按 26 週累計(以週為單位,不論該週實際參與多少天),兩者都不必連續。
時間點也有硬界線:實習不能在學生正式註冊並開始上課之前進行,也不能在學生已修畢全部畢業所需科目或學分之後進行——剛讀完最後一年的學生,就已經超出這條線。
若想做的實習超出上述放寬範圍,官方頁面的說法是須另行向入境事務處取得事先批准,並按個別情況審批。
違規會怎樣?打算畢業後申請 IANG 的人要留意什麼
按官方頁面,持 NOL 的合資格學生不得在 NOL 範圍以外從事任何工作;違反任何逗留條件,可根據《入境條例》被檢控並遣離香港。課程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學生須在終止日期起 4 週內離港,逾期未離港同樣屬違反逗留條件。
對打算畢業後走 IANG 的人來說,這一點特別實際:按官方頁面,在香港修畢全日制本地認可的本地課程並取得學士或以上資格的人,可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申請留港或回港工作;其他非本地學生則一般要在完成學業並離港後,按各自適用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或一般就業政策提出申請。
官方頁面沒有說明讀書期間的工作違規紀錄會如何影響日後的 IANG 申請,因此不宜自行推測輕重;可以確定的是,違反逗留條件的後果包含檢控與遣離,這對任何打算畢業後留港的人都是應該主動避開的風險。具體個案如何評估,官方頁面沒有列明,有疑問時應諮詢合資格的專業人士。
常見問題
香港讀書期間做兼職,是不是一定犯法?
不一定,但必須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事先批准,並在你獲發的不反對通知書(NOL)範圍內工作。未經批准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工作,即屬違反逗留條件,可招致檢控及遣離香港的後果。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的臨時豁免,是否等於我做什麼工作都可以?
豁免適用於非交換生、修讀全日制本地認可本地學士或以上課程、修讀期不少於一個學年的學生,讓他們不受原本的實習、校內兼職與暑期工限制。可工作期間仍以逗留期限或 NOL 有效期(如適用)的較短者為準,並非無限期。
修讀非本地課程的學生,可以做暑期工或校內兼職嗎?
按官方頁面,修讀全日制本地認可非本地課程而程度在學士或以上的學生,只符合資格做與課程或學科相關的實習。校內兼職與暑期工未被納入這類學生的適用範圍。
副學位學生可以做校內兼職或暑期工嗎?
官方頁面只把校內兼職與暑期工列為學士或以上、全日制本地認可本地課程學生的權利,副學位學生不在其中。副學位學生的通道是必修且與課程相關的實習,最長 6 個月,並須經院校以表格 SF/IM/2258 申請。
無薪實習、義工或無薪研究工作,是否不用申請批准?
學生逗留條件禁止的是「任何工作,不論有薪或無薪」,所以無薪本身不構成豁免。不屬於放寬範圍的實習、義務或慈善工作、無薪研究工作,官方頁面的處理方式是須事先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按個別情況考慮。
每週 20 小時未用盡,可以留到下週一併做嗎?
不可以。官方頁面明確說明未用盡的時數不可從一週結轉至另一週,而「一週」指週日至週六的七天。你可以同時做多於一份兼職,但合計時數仍不得超過每週 20 小時。
實習可以安排在開學註冊前,或畢業之後嗎?
兩者都不可以。實習不能在學生正式註冊並開始上課之前進行,也不能在已修畢全部畢業所需科目或學分之後進行;剛完成最後一年學業的學生就已超出範圍。若需要超出放寬範圍的安排,須另行向入境事務處取得事先批准。
遺失或損壞 NOL 可以補發嗎?
官方頁面列明 NOL 如遺失、損壞或污損可獲補發,且無須繳費,補發安排按學生類別由不同分科處理。申請時須出示載有最近入境蓋章、入境標籤或延期逗留標籤的旅行證件,以及/或最近發出的電子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