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非本地畢業生畢業後想留港工作,一共有三條路徑。喺香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嘅本地課程並取得學士或以上學歷嘅人,可以循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安排(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簡稱 IANG)申請留港或回港工作。其餘非本地學生就要喺完成學業並離開香港之後,內地學生循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簡稱 ASMTP)、其他非本地學生循一般就業政策(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簡稱 GEP)提出入境申請,而且呢類入境申請要喺申請人抵港就職之前提出。
呢條分界係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網站「Immigration Policy on Study」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嘅說明整理出嚟。本文只係一般參考,唔構成針對個別情況嘅專業或者法律意見,實際申請要以入境處最新公布嘅安排為準。
咩人畢業之後可以直接行 IANG?
關鍵在於三個條件要同時成立:你要喺香港取得學士或以上嘅學歷、課程係全日制、而課程本身係經本地評審嘅本地課程。任何一項唔符合,你就要睇下一節講嘅另外兩條路。
- 學歷線:要係學士或以上程度。副學位課程按入境處嘅定義只包括副學士同高級文憑兩類,同學士或以上屬唔同層次,所以讀完副學位並唔等於達到呢條線。
- 修讀模式:要係全日制。兼讀或者其他非全日制模式,唔符合呢度所講嘅全日制要求。
- 課程性質:要同時係「經本地評審」同「本地課程」。同一份常見問題入面,入境處提到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非本地課程」嘅學士或以上學生時,只講到佢哋可以做與課程相關嘅實習;而 IANG 嗰一條,明文寫嘅係本地課程。
換句話講,修讀非本地課程、副學位或者非全日制課程嘅人,唔應該假設自己畢業後自動入到 IANG。邊界畫喺邊度,主要就係睇你攞到嘅學歷層次、修讀模式,以及課程係本地定非本地。
唔合 IANG,仲有咩辦法返嚟香港做嘢?
其餘非本地學生要用嘅係一套「先離港、後入境」嘅機制:你要完成學業並離開香港,再按自己嘅身份選擇 ASMTP 或 GEP。
- 先確認自己唔屬於上面 IANG 嘅適用範圍。
- 完成學業,然後離開香港。
- 搵到聘用之後,按身份提出入境申請:內地學生用 ASMTP,其他非本地學生用 GEP。
- 獲批之後先至抵港就職。
兩項計劃都設有自己嘅評審準則,每個申請會按所屬計劃或政策嘅準則逐一考慮。入境處喺常見問題入面列舉嘅例子包括:申請人要具備香港需要而又唔容易搵到嘅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已經有聘書;而薪酬要與市場水平相稱。即係話,有聘書只係準則之一,並唔代表申請必然獲批。
三條路徑嘅分別,可以點樣一眼睇清?
| 路徑 | 邊個可以用 | 申請時點 | 評審重點 |
|---|---|---|---|
| IANG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安排 | 喺香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本地課程並取得學士或以上學歷嘅非本地畢業生 | 可據此申請留港或回港工作 | 常見問題頁面只列明適用門檻,其餘細節由入境處 IANG 專頁交代 |
| ASMTP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唔屬上述範圍嘅內地學生 | 完成學業並離港後提出,且要在抵港就職前提出 | 按計劃準則逐案考慮,例如須具備香港需要而不易搵到嘅技能知識經驗、已有聘書、薪酬與市場水平相稱 |
| GEP 一般就業政策 | 唔屬上述範圍嘅其他非本地學生 | 完成學業並離港後提出,且要在抵港就職前提出 | 同上,按政策準則逐案考慮 |
呢張表用嚟對照分界;IANG 本身嘅申請資格同程序細節,係由入境處另一個專門頁面交代,本文所指嘅只係「邊類人應該行 IANG」呢一步。
讀書期間嘅工作許可,去到畢業仲頂唔頂得住?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合資格嘅非本地學生獲暫時豁免部分就業限制。但要留意豁免嘅有效期:只可以喺你嘅逗留期限內,或者喺獲發畀你嘅不反對通知書(No Objection Letter,NOL)所訂明嘅有效期內工作,以較短者為準。換句話說,呢份工作許可是依附喺你嘅學生逗留期限上面。
另一方面,實習方面嘅放寬有明確嘅截止線:一旦你已經滿足畢業所需嘅全部科目同學分要求,與課程相關嘅實習放寬就唔再適用。臨近畢業嗰段時間,呢啲學生身份下嘅工作安排就會逐步失效。
你嘅學生逗留期限本身亦有其上限: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嘅專上課程嘅非本地學生,獲准逗留嘅時間一般與課程正常修業期一致,並受入境時起計最長六年同旅行證件有效期所限;修讀其他課程嘅人,入境時一般獲准逗留十二個月或按修業期計算,以較短者為準。需要延長逗留嘅,要喺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提出,入境處一般喺收齊所需文件後兩至三星期內辦妥。若學業喺未完成前終止,就要喺終止日期起計四星期內離開香港,逾期唔離開屬違反逗留條件。
常見問題
我只讀到副學士或者高級文憑,可以用 IANG 嗎?
IANG 嘅適用描述要求嘅係學士或以上學歷。副學位課程按入境處定義只包括副學士同高級文憑,層次上唔屬於學士或以上。呢類畢業生要按「其他非本地學生」嘅方式處理,即完成學業並離開香港後,循 ASMTP 或 GEP 提出入境申請,並喺抵港就職前提出。
我讀嘅係經本地評審嘅非本地課程,畢業後算唔算合資格?
入境處喺常見問題入面講 IANG 嗰句,寫明係「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嘅本地課程」。同一份文件提到經本地評審嘅非本地課程學生時,只提到佢哋可以做與課程相關嘅實習。所以唔應假設修讀非本地課程會自動落入 IANG 範圍,最終以入境處公布嘅申請資格為準。
可以唔離港,直接由學生身份轉去 GEP 或 ASMTP 嗎?
按常見問題嘅說法,其他非本地學生係喺完成學業並離開香港之後,才可以提出就業方面嘅入境申請。而且呢類入境申請要喺申請人抵港上任之前提出。文件描述嘅係「離開香港後再來」嘅路徑,而唔係喺香港境內原地轉換。
GEP 或者 ASMTP 係咪只要有聘書就批?
聘書只係其中一項。入境處列明每個申請會按所屬計劃或政策嘅準則考慮,例子包括申請人要具備香港需要而又唔容易搵到嘅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並獲提供與市場水平相稱嘅薪酬。呢啲準則係逐案衡量,申請結果冇保證。
讀書期間做緊暑期工或者校內兼職,畢業後可以照做落去?
修讀指定課程嘅學生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獲暫時豁免部分就業限制,但只可以喺自己嘅逗留期限內或 NOL 有效期內工作,以較短者為準。與課程相關嘅實習放寬,更喺你滿足全部畢業要求時就唔再適用。要喺畢業後繼續工作需要乜嘢身份,要睇你按上面邊條路徑取得獨立嘅來港就業批准。
未正式畢業就中止學業,仲可以留幾耐?
學業一旦終止,就要喺終止日期起計四星期內離開香港。喺指定時間內唔離開,屬違反逗留條件。這類情況唔等於可以用就業路徑續留,仍要按自己嘅實際身份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