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養人簽證(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到期前申請延長逗留,入境事務處不會按原有簽證自動續期。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Hong Kong Visas」官方常見問題頁面,延長逗留申請只會在兩項條件同時成立時才獲考慮:申請人仍然符合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的資格,以及保證人仍然是真正在香港居住的香港居民。該條問答在頁面上標示的日期為 2025 年 1 月 17 日。
受養人延期居留,入境處會核對什麼?
官方頁面把延期逗留的審批條件寫成兩部分,兩者缺一不可:
- 申請人仍然符合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的資格,包括沒有出現本來會導致喪失受養資格(loss of sponsorship)的情況轉變;
- 保證人仍然是真正在香港居住的香港居民,官方英文表述為「the sponsor remains a bona fide Hong Kong resident living in the HKSAR」。
換句話說,續期不是延長一張舊標籤,而是把受養關係和保證人身分重新核對一次。假設某受養人在首次獲批後,保證人已長期不在香港居住,即使受養人本人一直在港,申請也不符合上述第二項條件。
什麼情況會被視為喪失受養資格?
官方頁面以「例如」方式列出兩類情況,並未表示這兩類已涵蓋所有情形:
- 受養配偶與保證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出現轉變(change in marriage relationship);
- 保證人身故(death of sponsor)。
這兩項是頁面上的例子,實際個案中是否構成喪失受養資格,仍取決於申請人與保證人的具體關係狀態。假設某申請人的配偶關係在續期前已正式終結,其受養人資格本身就會成為審批時的第一個問題,而不是附帶問題。
保證人「真正在香港居住」有沒有明確標準?
官方頁面只要求保證人仍然是真正在香港居住的香港居民,頁面本身沒有給出量化的定義,例如沒有列明每年須在香港居住多少天、或須提交哪幾類住址證明。因此,申請時須提交哪些住址或關係證明,應以入境事務處公布的要求為準。
可以確認的只有一點:續期審批同時看申請人與保證人兩邊的狀態。受養關係維持,但保證人已不符合「在港居住的香港居民」這一身分要求,申請同樣不符合官方列出的條件。
續期期間,受養人可以在香港讀書或工作嗎?
同一頁面另有兩條問答與受養人在港的活動有關:
讀書:所有以受養人身份來港的人士,在香港本地學校就讀,均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
工作:入境處按保證人所屬類別區分:
- 以下人士的受養人,不受禁止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業: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受逗留期限限制的人士(即擁有入境權或無條件逗留的人士);以就業身份獲准入境者(包括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及專業人士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下的專業人士,以及以投資開設/參與業務或接受培訓身份來港者);以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高才通計劃及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入境者。
- 以學生身份獲准入境者的受養人,則不可以在港工作,除非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
對經「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來港的保證人而言,其受養人屬於上述不受禁止就業的類別。
頁面上另有兩項時效註記: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 2015 年 1 月 15 日起暫停,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則於 2024 年 3 月 1 日推出。
哪些細節要回到官方頁面確認?
本文只涵蓋延期居留的審批條件。申請時間、費用、所需文件和處理時間,都不在上述頁面的範圍內,入境處在常見問題中把「何時及如何延期」另指向其他問答,本頁並無相關數字。沒有官方數字的項目,一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不宜按其他網站的轉述填補。以上內容按官方頁面整理,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個案安排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受養人簽證續期是否一定獲批?
不是。入境處只會在申請人仍符合受養人來港居留資格,且保證人仍為真正在香港居住的香港居民時,才考慮延長逗留申請。兩項條件須同時成立。
離婚或分居會影響受養人續期嗎?
官方頁面把受養配偶與保證人之間的婚姻關係轉變,列為可能導致喪失受養資格的例子之一。因此婚姻關係一旦改變,續期申請會先回到「是否仍屬受養人」這一層審視。
保證人身故後,受養人還能續期嗎?
官方頁面把保證人身故列為喪失受養資格的例子之一。這類申請是否符合資格,取決於個案中受養關係與保證人身分的實際狀態,須以入境處按官方規定所作的決定為準。
保證人長期不在香港,會影響受養人的延期申請嗎?
會。官方條件之一是保證人仍然是真正在香港居住的香港居民。即使受養人一直在港居住,保證人本身不再符合這項身分要求,申請即不符合官方列出的條件。
受養人在香港讀書要先申請批准嗎?
不需要。所有以受養人身份來港的人士在香港本地學校就讀,均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這項安排與續期審批是兩件不同的事。
受養人可以在香港工作嗎?
視保證人的類別而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受逗留期限限制者、以就業或投資等身份獲准入境者,以及多個人才入境計劃的入境者,其受養人不受禁止在港就業;以學生身份獲准入境者的受養人則須事先取得處長批准。IANG 來港者的受養人屬於不受禁止就業的類別。
續期的費用和處理時間在哪裡可以看到?
本文依據的入境處官方頁面沒有列出費用、處理時間和文件清單,因此本文也不提供相關數字。這幾項須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