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申辦IANG逗留簽注,按公告明列須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現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以及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國家移民管理局網站刊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告》列明,港澳地區簽注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首次同時申請通行證和簽注則採用不同的文件清單(資料核實日期:2026-10-01)。
分開申辦與首次同時申請有甚麼不同?
| 申請安排 | 公告列明的文件 | 核心區別 |
|---|---|---|
| 已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分開申辦逗留簽注 |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現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 | 辦理的是逗留簽注,通行證已經持有 |
| 首次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 中國公民出入境申請表、居民身份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以及與申請事由相應的材料 | 同次申請通行證和簽注;公告沒有把已持有的通行證列入這組材料 |
公告把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居留、隨任或受養人依親列為「逗留」簽注事由,並要求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進入許可。因此,IANG逗留簽注不能理解為只交一張申請表;已有通行證也不代表可以省略相應的香港進入許可。
分開申辦後,身份證和相片仍要交嗎?
按公告的分開申辦條款,明列材料是申請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香港進入許可,沒有在這組清單中另列居民身份證和相片;居民身份證、合規相片則明確列在「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條款內。
因此,兩種安排的材料清單不可直接互換。這項區分也不代表可以迴避辦理機關已公布的最新要求;公告同時訂明,各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得擅自增加申請材料。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應一次性告知全部辦理要求、程序及所需材料。
申請表可到哪裡領取?
公告提供兩種方式:
- 直接到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
- 登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網站的「表格下載」欄,自行下載及列印。
辦理前應查看受理機關使用的最新表格版本。
特殊身份要加哪些文件?
| 申請人情況 | 公告列明的附加材料或安排 |
|---|---|
| 未滿十六周歲且未辦理居民身份證 | 本人戶口簿 |
| 未成年人 | 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監護關係公證書、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並由監護人陪同申請 |
| 監護人無法陪同未成年人 | 可委託他人陪同;陪同人須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
| 國家工作人員、現役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 | 所属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證明 |
| 現役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 | 軍官證、士兵證或警官證 |
這些是特殊情況的附加要求,不是所有IANG逗留簽注申請人都要提交。
辦理需要多久,7個工作日包括甚麼?
| 申請事項 | 公告列明的簽發時限 |
|---|---|
| 分開申辦港澳地區簽注 | 7個工作日內簽發 |
| 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 | 10個工作日內簽發 |
| 同時申請港澳地區簽注 | 7個工作日內簽發 |
公告沒有說明香港進入許可的審批時間,也沒有列明港澳簽注時限的起算點,因此不能把7個工作日解讀為香港批發進入許可或最終完成逗留簽注的全程時間。通行證與簽注的時限亦不應自行相加或視為辦理結果承諾。
常見問題
7個工作日是否包括香港進入許可的審批時間?
不包括這項計算。公告只列明港澳地區簽注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沒有提供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進入許可所需的時間。
現有逗留簽注屆滿續辦,要提交甚麼?
如赴香港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仍需繼續申請逗留簽注,公告明列須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
分開申辦逗留簽注要付多少錢?
上述公告沒有列出收費金額,不能據此判斷是否收費或實際費用。應以辦理機關最新收費公示為準。
對公安機關的收件或服務有疑問,可以打哪個電話?
可致電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服務監督電話010-66266400;公告列明的服務時段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如發現辦理機關違反公告服務要求,可透過該電話投訴。
本文只作一般資訊整理,不承諾IANG批核、逗留簽注簽發或其他辦理結果。提交申請前,應以香港入境事務處及內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機關的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