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受養人來港居留申請表」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表格 ID 997 底下「郵寄地址」「親自遞交」「傳真號碼」三欄全部寫明「不適用」,頁面給出的做法只有一個:以受養人身份申請來港居留的人士,須透過入境處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並上載所有證明文件。
如果你手上已經下載了那份 8 頁的 PDF,先別找信封。表格還是那張表格,只是不再用來投遞。
ID 997 頁面上寫了什麼?
| 項目 | 頁面內容 |
|---|---|
| 郵寄地址 | 不適用 |
| 親自遞交 | 不適用 |
| 傳真號碼 | 不適用 |
| 遞交方式 | 須透過入境處網上申請系統遞交,並上載所有證明文件 |
| 表格版本 | 中文及英文,8 頁,PDF 1.41 MB |
| 填表前須讀 | 「受養人來港居留入境指南」ID(C) 998 |
| 查詢電話 | (852) 2824 6111 |
| 查詢電郵 | enquiry@immd.gov.hk |
頁面底部的補充附註日期為 17-01-2025。
為什麼不少人以為可以寄去將軍澳?
因為其他簽證表格確實仍在用紙本遞交。以入境事務處「來港就讀申請表(由申請人填寫)」ID 995A 頁面為例,它的郵寄地址和親自遞交地址都是新界將軍澳寶邑路 61 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地下的入境事務處收發組,只有傳真一欄標示為不適用。
ID 997 是三欄全部不適用。兩者在頁面上是並列的不同安排,把學生簽證的做法直接套到受養人申請上,是這類誤會最常見的來源。
網上遞交要走哪個入口?
ID 997 頁面連結到入境處的網上申請系統,連結標題為「網上申請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也就是說,填寫和上載都在系統內完成,不是在 PDF 上填完再找地方交。
系統本身的操作流程、所需帳戶和版面,表格頁沒有進一步說明,實際以系統當下顯示為準。
上載證明文件要注意什麼?
頁面只寫了一句要求:上載所有證明文件。它沒有列出分批上載或日後補交紙本的安排,所以準備順序和紙本年代不同——先把文件收集齊、轉成電子檔,再一次在系統內提交,比先遞交再補件穩妥。
哪些文件算「所有證明文件」,表格頁沒有逐一列出,要看 ID(C) 998 指南。
以上整理只供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或法律意見,也不應理解為審批結果的保證;實際要求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情況特殊時應向合資格的專業人士查詢。
填表前為什麼要先看 ID(C) 998?
表格頁在下載欄旁邊註明:填寫本表格前請先閱讀有關的「受養人來港居留入境指南」ID(C) 998。關係證明、住宿、經濟能力等材料的要求通常寫在指南裡,不在表格本身。
先看指南,可以減少填到一半才發現缺件、要重新準備的情況。
下載後才發現不能寄,接下來怎麼做?
- 先別把表格寄出,把它當作填寫參考。
- 找來 ID(C) 998 指南並讀一次。
- 按指南列出的項目備齊證明文件。
- 把文件掃描或拍照,存成可上載的電子檔。
- 進入入境處網上申請系統,填寫申請。
- 在同一份申請內上載所有證明文件,然後提交。
常見問題
ID 997 可以郵寄或親身遞交到入境事務處嗎?
不可以。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頁面,ID 997 的郵寄地址、親自遞交、傳真號碼三欄均為「不適用」。頁面列明的遞交方式,是透過入境處網上申請系統遞交並上載所有證明文件。
那下載下來的 ID 997 PDF 還有沒有用?
表格仍可下載(中文及英文版,8 頁),但它是用來閱讀和預先準備內容的,不是用來投遞的。真正遞交的動作在網上申請系統內完成。
證明文件可以之後再補交嗎?
官方頁面只寫明須上載所有證明文件,沒有列出分批上載或事後補交紙本的安排。較穩妥的做法是備齊後一次提交;個別情況有疑問,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網上申請系統是不是唯一的入口?
ID 997 頁面上只列出這一個遞交途徑,並連結至「網上申請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系統。頁面沒有提供其他遞交入口。
填表前一定要先讀 ID(C) 998 嗎?
表格頁明確寫明,填寫 ID 997 前請先閱讀「受養人來港居留入境指南」ID(C) 998。關係、住宿等證明文件的要求一般在指南內說明。
官方頁面的查詢電話和電郵是什麼?
ID 997 頁面列出的查詢電話是 (852) 2824 6111,查詢電郵是 enquiry@immd.gov.hk。